1、鋼制滾筒在運輸和貯存中,應保持清潔,避免陽光直射,雨雪浸淋,防止與酸、堿、油類,有機溶劑等影響橡膠質量的物質接觸,并距離發(fā)熱裝置1米以外。
2、貯存時庫房內溫度宜保持在—15℃—+40℃之間,相對濕度宜保持在50—80%之間。
3、貯存中鋼制滾筒須成卷放置,不得折疊,放置期間應每季翻動一次。
4、鋼制滾筒運行速度不應大于5.0米/秒,運輸塊度大,磨損性大的物料和使用固定犁型卸料裝置時應盡量采用低速。超出規(guī)定速度時,會影響膠帶使用壽命。
5、運輸機的傳動滾筒直徑與鋼制滾筒布層的關系,傳動滾筒改向滾筒的配套以及對托輥槽角的要求,應根據輸送機的設計規(guī)定,合理選取。
6、為減輕物料對膠帶的沖擊與磨損,給料方向應順膠帶的運行方向;物料下落到膠帶上的落差應盡量減??;給料口應避開滾筒或托輥的正上方;膠帶受料段應縮短托輥間距和采取緩沖措施。為防止刮破膠帶,擋料裝置刮板清掃裝置和卸料裝置與膠帶的接觸部分應采用硬度適宜的橡膠板,不要采用夾有布層的膠帶頭。
7、鋼制滾筒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以下事項:
A、避免托輥被物料覆蓋,造成回轉不靈,防止漏料卡于滾筒與膠帶之間,注意活動部分的潤滑,但不得油污鋼制滾筒。
B、力求避免帶負荷啟動。
C、膠帶發(fā)生跑偏,應及時采取措施糾正。
D、發(fā)現膠帶局部損傷應及時修補,以免擴大。
E、避免膠帶遭受機架、支柱或塊狀物料的阻滯,防止碰破扯裂。